(一)报告书信息公示说明
江苏索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是索普股份公司的全资子公司,拟在现有预留建设用地上(镇江经开区青龙山路8号)以及新征地块(镇江经开区粮山路88号),新建醋酸乙烯及EVA一体化项目(一期工程),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一套33万吨/年醋酸乙烯装置,一套20000Nm3/h空分装置,一套80万吨/年硫酸装置,并配套建设公辅设施。一期工程分为两个阶段建设,本次实施二阶段项目,本项目位于粮山路88号粮山路厂区,建设一套33万吨/年醋酸乙烯装置及其配套设施,总投资272162.14万元。
根据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(部令第4号)中要求,建设单位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前,应当通过网络平台,公开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。现江苏索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特向公众公开《醋酸乙烯及EVA一体化项目(一期工程)二阶段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》全本信息。详见附件。
(二)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
以信函、传真、电话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,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、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,提交书面意见。
(三)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
建设单位名称:江苏索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
通讯地址:镇江新区大港临江西路35号
联系人:王先生 电话:0511-88995077
(四)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
评价单位: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
通讯地址: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11号
联系人:李工 电话:025-85699060
邮箱:472450089@qq.com
江苏索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
2025年8月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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